主题
信徒家庭生活
(2) -敬畏基督的亲子对待之道; 主仆对待之道 (六1~9)
Introduction:
思路 五22~六9的劝勉,由五章21节当存敬畏基督的心,彼此顺服延伸而来。由妻子对丈夫、儿女对父母、仆人对主人的顺服为始,保罗讲了这三组家庭成员的对待之道。
研经目标
1.认识信徒家庭伦埋准则。
2.实践敬畏基督的家庭生活。
Study Guidelines
一、敬畏基督的亲子对待之道(六1~4)
1.六章1节儿女当在主里听从父母,为何保罗说这是理所当然的?「在主里」有何含义?
2.六章4节对父亲的劝勉是什么?这劝勉显明父亲有什么样的角色与地位?(士2:10)
3.现代亲子关系频出问题,你认为与哪些因素有关?有何解决之道?
二、敬畏基督的主仆对待之道(六5~9)
1.六章5~7节,仆人当如何对待主人?
这些劝勉的基本精神是什么?((西 3:23))
2.主人对仆人也是一理,保罗的意思是什么?
3.保罗所提出的主仆之道,如今奴隶制度已废止,他的教导如何适用于现代社会的主雇关系?上司与員工应该如何彼此对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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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ps:
一 、上帝所安排的子女關係﹙6:1-4﹚ (出20:12;申5:16)
婚姻家庭是神所设立,神托付父母教养儿女,赐父母对子女有骨肉之爱,也赋与教导之权柄。这是神对人一般的旨意。在十诫中,将孝敬父母列于其中,可见神极看重亲子关系,并肯定父母的权威,因此信徒在主里听从父母,更是理所当然。
聽從父母─順服,父母乃是神所設立的,他們帶表上帝在地上管理我們。當我們順服父母乃間接的順服了基督。
孝敬父母─給予榮譽(Honor),這乃是從心裡發出,因為愛父母的心。
V.4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? 這是什麼意思?
- 這裏提出父親,實為父母之代表。父母的角色與地位,除一般性的教養之責外,對作父母的信徒,特別提出照著主的教訓去教导儿女。一方面表示,不是隨己意教養兒女;一方面也表明父母有屬靈教導之責。
- 父母親有責任把兒女帶到教會來,傳福音給他們聽。
- 有另一代的人興起來了;他們不認識耶和華,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。(士2:10)
- 教會的腐敗跟我們有沒有傳承,教導有直接的關係。
- 父母有責任教導兒女,帶領他們不誤入歧途,特別是在個時代。
- 青年人的服裝,流行,娛樂的嗜好都應當要注意。
二、上帝所教導的主樸關係﹙6:5-9﹚
1. 六章5~7節,僕人當如何對待主人?
- 順服,誠實,用心
- 現代社會都因利益而工作,這是很可惜的一件事實。
- 這些勸勉的基本精神是敬畏主 (西 3:23) “無論作甚麼、都要從心裏作、像是給主作的、不是給人作的.”
- 僕人以服事主的心態來服是在地的主人,這是祂看為善的,是必得賞賜的(六8)。主人對僕人也是一樣的。
- 「主人對僕人也是一理」,就是主人一樣要存敬畏主的心,對待僕人,從心裡遵行祂的旨意
保羅所提出的主僕之道:
- 第一世紀的社會,奴隸是當時社會很普及的,中上階級的家中都有奴隸,奴隸是主人所買,成為主人的財產,供其使喚,任意對待,奴隸沒有任何自主權。這是奴隸制度下,被視為理所當然的社會倫理。但是…
- 保羅提出的主僕之道,指出人在地上,雖然角色不同,工作性質不同,但無貴賤之別,都當盡本分,按神的心意,向神負責。因為主、僕同有一位主在天上,祂不偏待人。人人平等,同樣尊貴。這種人權思想,由神而來,沒有任何人可以仗著有錢有勢,就任意而行,宰制別人。
保罗虽未起而改革当时的奴隶制度,但他所提出的主仆观念,确是革命性的。神并未托付保罗作制度改革,但他以正确的神人关系,处理主仆伦理,这是神的启示。直到十八世纪英国基督徒国会议员William Wilberforce的努力,才正式废除奴隶制度。
- 现代的主雇关系中,主人也应视雇员为尊贵的个体,雇员则心存敬畏主、服事主,为雇主尽心。保罗所提的主僕之道一样可以适用。
以上所說的不管是夫妻,子女,上司員工的關係都是基礎於耶穌基督的愛與命令,所以說不管夫妻一方不是基督徒,或是父母不信主,或是老闆不是基督徒,都要因基督的愛與命令,彼此順服。除非他(夫妻,父母,老闆)直接的叫你去犯罪,若是如此我們当要順服更高的權威,耶穌基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