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-02-14

GPCCC Faith Fellowship - 2013-02-08 - 约翰福音18:39-19:16 耶稣被無辜定罪

Introduction (约翰福音18:39-19:16)

Here is 平行经文 for the whole picture -

事件

馬太

馬可

路加

約翰

耶穌被眾人棄絕 (眾人寧要強盜,不要耶穌 

27:15-26a

15:6-15a

23:17-25

18:39–40

耶穌被鞭打羞辱

27:26b-31

15:15b-20

 

 19:1-3

耶穌被彼拉多三審; 無辜定罪;( 交出來釘十字架)

 

 

 

19:4-16


Guidelines

问题-
1. 巴拉巴是个什么样的人?众人为什么要释放巴拉巴 ?
2. 彼拉多一共几次说「查不出耶稣有什么罪」(亦参上次经文)?他的良知有告诉他该如何做吗?从那些经文可​​看出?彼拉多做了那些尝试为耶稣开脱?为何最后却放弃了呢?彼拉多以洗手来逃避判刑的责任,可行吗?

3. 祭司长回答:「除了凯撒,我们没有王」(约翰福音19:15),这句话有没有什么问题?
4. 在真理和个人利益之间,彼拉多选择了后者,你呢?彼拉多在群众的压力下做了错误的决定,你曾有类似的经验吗?你从中学到什么功课?
5.「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,为我们的罪孽压伤。因他受的刑罚,我们得平安;因他受的鞭伤,我们得医治。我们都如羊走迷;各人偏行己路;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」(以赛亚书53:5-6)。耶稣所受的每一个鞭伤,所走的十架道路, 对你我有什么意义?我当如何回应他对我付出的爱?
6。从今天的经文中,我对哪句话感触最深,从中我学到什么属灵的功课,是可以在生活中应用的?

“水深之处” -  Deep Dive (read only if you dare to dive deep)

彼拉多在那一天一直聽到兩個聲音,一個是猶太人的呼喊:「釘他十字架!」;另外一個就是他的良心所發出的聲音,這聲音一整天都在對他說:你要擇善而行,不管羅馬政府是否將你革職,你都應該選擇對的事。他也許存心想要作對的事,一整天在他的良知和利益之間掙扎。但是,「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。彼拉多這纔照他們所求的定案,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裏的釋放了;把耶穌交給他們,任憑他們的意思行」(路加福音23:23-25)。在有罪的人心中,『良知』在『利益』面前終究是一文不值!彼拉多已經下了判決,但我們千萬不要忘了這個故事裏的警告,不要以為『罪』是中性的,什麼時候想要抽身,都可以由自己作主。我們的心中也常會有兩種聲音的交戰,一個說:「釘他十字架!」一個卻說:「仰望十字架!」你知道自己靈裡面的光景,最終是會聽那種聲音的嗎?

於是彼拉多「將耶穌鞭打了,交給人釘十字架。」(馬太福音27:26;馬可福音15;15;約翰福音19:1)。這一句話是何等的平常,然而其中的苦難是何等的大! 神的話彷彿提醒我們:「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,為我們的罪孽壓傷。因他受的刑罰,我們得平安;因他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我們都如羊走迷;各人偏行己路;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」(以賽亞書53:5-6)。耶穌所受的每一鞭,是否好像抽在你的心上,那麼深刻,難以忘懷呢?如今有何不同呢?千百萬世人聽到過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,卻對此無動於衷。他們應該深加思考,但卻沒有這樣作。有誰對耶穌被釘十架深加思考呢?我是否常思考這事?又是否深刻思考過耶穌的死、以及這對我的意義呢?



2013-01-30

信实团契 事奉表 Q1 2013

信实团契 事奉表 Q1 2013

日期 聚会内容 查经内容 崇拜领诗 小组查经 水果点心
1-4 特别聚会 在基督里如何面对苦难
 (强鸿元 弟兄)
  高为民/王曦
1-11 小组查经(potluck) 约翰福音18:1-12 李国华/孙雯辰 1. 李国华 谢志东/于金玲
2. 裘霁
1-18 小组查经  约翰福音18:13-27 1. 刘仙绒 魏淼/史开宇
2. 刘小芬
1-25 小组查经 约翰福音 18:28-40 吴学斌/于金玲 1. 颜颢 刘斌/侯新宇
2. 龚涛
2-1 专题(potluck)  合神心意的祷告
(杨牧师)
颜颢/   胡广平/刘仙绒
段晓彬
2-8 小组查经 约翰福音19:1-16 胡广平/ 1. 丹艳 文声敏/宋华
陈滢滢 2. 侯新宇
2-15 新春庆祝特会  
2-22 小组查经 约翰福音19:17-24 李国华/孙雯辰 1. 胡广平  颜灏/刘燕
2. 曲涛
3-1 家庭更新特会  
3-8 小组查经(potluck) 约翰福音19:25-37 1. 王曦 龚涛/吴学斌
2. 陈滢滢
3-15 无聚会        
3-22 小组查经 约翰福音19:38-42 吴学斌/于金玲 1. 高为民 高为民/王曦
2. 刘斌
3-29 Good Friday 联合聚会        

GPCCC Faith Fellowship - 2013-01-25 - 约翰福音18:28-38 "真理是甚麼呢?"

Introduction (约翰福音18:28-38)

To get the whole picture, these are 平行经文:

事件

馬太

馬可

路加

約翰

宗教領袖公會宣告耶穌有罪

27:1-2

15:01

22:66-71

 

猶大自殺

27:3-10

 

 

 

耶穌在彼拉多前受審

27:11-14

15:2-5

23:1-5

18:28-38

耶穌在希律前受審

 

 

23:6-12

 

For bible study leads, the verses can be divided into  -

1.耶穌被公會誣 (18:28-32; 平行经文 - 272;可151;路231-2)

2.耶穌在彼拉多面前(一審),判無 (18:33-38; 平行经文 - 2711-14;可152-5;路233-4)

 
If you get enough time, you can briefly mention below -

3.耶穌被解見希 (路加福音23:5-12; 路加 独家记载)

4.耶穌被彼拉多二審,仍判無 (路加福音23:13-16; 路加 独家记载)
 
 

背景介绍

在當時,猶太人沒有權力執行死刑。死刑得由羅馬總督裁決,並且由羅馬的官員執行。这是为什么猶太人要把耶穌帶到彼拉多面前。
 
在公會的時候,他們控訴耶穌的罪名是褻瀆神 (馬太福音26:63-66),因祂竟敢宣稱自己是神的兒子。而在彼拉多之前他們對此卻絕口不提,因為他們知道,這罪名乃是一些猶太人的宗教紛爭,羅馬人是絕對不會理會這種指控的。因此現在他們指控耶穌的罪名,就完全改了口,全是政治性的 (路加福音23:2)。他們的每一個罪名都是一個謊話,而這一點他們是知道的。在近乎瘋狂的私慾驅策底下,為要除滅耶穌,他們不惜處心積慮地造出這樣惡毒的謊言。

彼拉多是個聰明人,他馬上分辨出來,耶穌並不是如同祭司長所控告的那樣,真的有意圖要來叛亂。他洞悉他們的來意;但另一方面,他亦不願意開罪他們。所以他問耶穌:「你是猶太人的王麼?」
 
此時,一直保持沉 默的耶穌回答了:「你說的是」(路加福音23:3 軟弱、孤獨、遭棄絕、被審判——只有在這種情形下,耶穌才顯明身分,表明祂是基督,是猶太人的王。

 

Guidelines (约翰福音18:28-38)

Q1. 為什麼猶太人不進衙門 (約翰福音18:28)?這件事諷刺之處在哪里?

Q2. 猶太人剛非法審判了耶穌,卻不進衙門,免得沾染污穢,這是「假冒偽善」的最佳寫照。請反思自己的生活,是否也有不經意「假冒偽善」的時候?


Q3. 耶穌與彼拉多的問答﹐怎樣論及其國度與王權 (約翰福音18:33-38)?耶穌的『國』是怎樣的國?

Q4. 請注意福音書三番兩次記載,羅馬人的長官也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來 (路加福音23:4,14; 約翰福音18:38)。為什麼要這麼記載?
 
Q5. 今天如果有人問「真理是甚麼呢?」(约翰福音 18:38) 你如何回答?

我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是什么?有否与真理冲突的地方?
 

“水深之处” -  Deep Dive (read only if you dare to dive deep)


福音書三番兩次記載,羅馬人的長官也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來!為什麼?聖靈在這裏的用意,是要提醒聖經的讀者,耶穌就是以色列人那沒有瑕疵,沒有殘疾的『逾越節的羔羊』。正如以色列人選好逾越節的羊羔以後,要察驗四天,看這羊羔是否有殘疾 (出埃及記12:3,6),耶穌也被察驗了同樣的期間。你若細讀四福音,從星期二在聖殿的辯論開始 你會看見主耶穌也被試驗四天。像逾越節的羊羔一樣,祂必須沒有殘疾。在那四天之內,主耶穌被祭司、長老、文士,和法利賽人察驗,他們是代表以色列會眾的, 按著神的律法查問祂;現在,耶穌又在羅馬官府之下,按著羅馬的律法試驗祂。最後,沒有人能夠查出祂有什麼罪來。耶穌通過了試驗,人們發現祂毫無瑕疵!因 此,當查驗的日子結束,逾越節來臨時,祂就被置於死地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當用心思想,耶穌的受苦,是為了我們。因為祂知道,祂必須死在十架上來承擔我們的罪,祂是為了我們而如此作的。祂甘心被眾人查驗,放棄自己的權利,不為自己辯護,因為他愛我們。因為愛,使祂上了十字架,祂成了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一切的罪。主耶穌是這樣的愛我們,我可曾好好想過,當如何回應主的愛呢?



2013-01-21

GPCCC Faith Fellowship - 2013-01-18 - 约翰福音18:13-27 耶穌被审

Introduction (约翰福音18:13-27 )

To get the whole picture, these are 平行经文:
事件
馬太
馬可
路加
約翰
亞那審問耶穌
 
 
 
18:12-14
18:19-24
該亞法審問耶穌
26:57-68
14:53-65
 
 
彼得三次不認耶穌
26:69-75
14:66-72
22:54-65
1815-18
18:25-27
宗教領袖公會宣告耶穌有罪
27:1-2
15:01
22:66-71
 

背景介绍 - (For bible study leads, you can briefly mention it to group members)

猶太人當晚在客西馬尼園中捉拿耶穌,先把他捆綁著帶到亞那面前受審,再帶到大祭司該亞法的院子受審 (約翰福音18:13-24)。亞那是誰呢?他原本從主後六年至十五年(路加福音3:2)擔任大祭司,後來羅馬廢了他,委由他的女婿該亞法作大祭司 (公元18-36/37)。根據猶太人的律法,大祭司是終身制的,所以當時很多猶太人仍然以亞那為大祭司,並以這稱號稱呼他 (約翰福音18:19)
亞那在位時聲名狼藉,因他利用職權謀取財利;耶穌在聖殿推倒那些做牲畜買賣的攤位 (約翰福音2:13-16馬太福音21:12-13) 就是亞那一手操築的,所以他對耶穌恨之入骨。這是一系列審判的開始,當時約為星期五凌晨兩點鐘。猶太人領袖在深更半夜審訊耶穌,要找個理由來殺了他。就是今天的經文所提及的部分。第二部分是馬太福音廿七章一至二節簡短記述的,猶太人領袖已經決定殺了他,所以在一大清早再度商議,確定大家一致同心,要置耶穌於死地。然後就是第三部分,記載在馬太福音廿七章十一至廿六節,他們在彼拉多面前控訴耶穌,並要求他定耶穌死罪的那一段。
 

羅馬雖然管核以色列,仍讓猶太人處理宗教事務和一般民事糾紛。這個管理機關稱為「公會」, 由七十一位以色列宗教領袖 (文士、法利賽人、撒都該人、民間長老) 組成。大祭司是主席。審訊的最低法定人數是二十三人。猶太人本是在聖殿的東院召開會議,而鮮在祭司家裡,亦非在晚上。據猶太人傳統,死刑之罪不能在晚上開 審,亦需待事發後二日才能審判,更不能在安息日或節期中進行。按律法,審訊要在白天舉行,不能拖延至夜晚,以免為了倉促了結案件而對被告不公平;刑事案件 的判決時常是過了一夜才宣告,這樣做法官的可能還會有慈悲憐憫之心,不會過於嚴厲。控方要有至少兩個獨立見證人的證明,他們事前要受到警告,若作假見證,就會被處死刑。 審訊的正當過程應該是,除非控方能提出被告犯罪的證據,不然被告無須答辯。

耶穌在公會是怎樣受審呢?這是在半夜進行﹔在夜裏宣告判詞﹔有獨立的見證人嗎?沒有,而且還是假見證 (馬太福音26:60-61),見證人的供詞不但沒有實據,也彼此不相合 (馬可福音14:56,59)。更糟的是法官自己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,要治死他。程序對嗎?完全不對。 公會本應公平正直,然而在處理耶穌的審訊中,他們極不公正,甚至要捏造謊話來誣告耶穌。耶穌受審的整個過程是如此荒謬,就是對法律外行的人也看出不公正和 不義。由於公會急著要除滅耶穌,就很明顯地違反了他們自己的規則。


Guidelines (约翰福音18:13-27)


一. 公会审问耶稣 1813-14 19-24
1.  请观察审问耶稣的--- (平行经文:太26:57-68,可:14:53-65,太:27:1-2,可:15:01,路:22:66-71
人物:
时间:
地点:
内容:
 
2. 為什麼祭司長和全公會要在晚上審判耶穌?他们的审问合法吗?主耶稣如何回应?
 
3.    耶穌受盡公會裏那些「尊貴的人」的戲弄、凌辱、嗤笑、辱罵、毆打。反思:祭司長和全公会在现今社会的对照是哪些人?自己有沒有那些作為,正像他们一樣在羞辱耶穌呢?此处经文给你哪些新的亮光(在宗教与基督方面)?你的回應是什麼?
  
二.彼得三次不认耶稣 1815-18 25-27
1.  有那些門徒遠遠跟著耶穌?他們為什麼跟著耶穌?

2.  彼得共有几次不认主?描述一下彼得不认主的经过。

3.   彼得的生命如何被主重新建造? (从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开始 - 路加福音 2261-62; 一直到 约翰福音 21   爱的托付)

4.  你從彼得身上學到了什麼屬靈功課嗎?在你的生命中,是否也有過一些失敗,讓你刻骨銘心,甚至是一蹶不振呢?主如何再次建造坚立你的生命?


“水深之处” -  Deep Dive (read only if you dare to dive deep)


當晚,耶穌被猶太人逮捕時,「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」(馬太福音26:59),耶穌是一個人孤單地面對不義的審判與十架苦刑。 但是彼得和約翰卻又偷偷回來跟著。有許多人責備彼得不認主,可是平心而論,彼得至少還肯冒險回來!設身處地想想,如果你是當時在場的門徒,你有這個膽量跟 去嗎?彼得若像其他門徒那樣逃避躲藏,就不至於有三次不認主,自取這可恥的失敗了。他怎麼不為自己面對之危險處境設想呢?顯然他關心主耶穌被捕,較之關心 他自己眼前會遇到的困境與危險更多。
 
也有人說彼得只是憑著血氣之勇,但是我們看到,在大祭司宅邸的院子裏,彼得被一個婢女認出他是跟隨耶穌的門徒 (56)。經過這樣的指認以後,膽小的人可能會立刻逃進黑暗之中,可是彼得並沒有逃,他退到廊下繼續觀望。此時,彼得的內心必被兩種情緒所糾纏,一種是使他想要逃跑的懼怕,另一種是促使他冒險留下的愛;可是他還是沒有離開。他沒有逃避可能受累的危險,這就是他的可敬愛之處。猶記得彼得曾經說過:「主啊... 我願意為你捨命!」(約翰福音13:37),相信這不是虛假的誓言,乃是真心誠意、有感而發的心聲。從他「一路跟隨」的舉動,顯示他確實有這份心意。但是,彼得也有其軟弱之處,因為他畢竟是一個平凡人。因此,當旁人指認他與耶穌的關係時,他立即否認了。


彼得太過分自信了。如果一個人像彼得一樣聲稱:『我永遠不會做這種事情』,這往往表示這類事情,正是他必須小心防範的。一次又一次的,有好些城堡之所以被攻破,乃因為攻 擊的一方採取了那看來牢不可破,不可逾越的路線,那地方正是守兵不以為意的。照耶穌所說,彼得的失敗是撒但的作為 (路加福音22:31) 撒但是狡猾的,牠要進攻的,正是人『自信』的地方,因為這正是人最沒準備之處。彼得的失敗,讓我們看見人實在很軟弱。這一位與耶穌朝夕相處,甚至有勇氣削 掉人的耳朵,還對耶穌誇口「我願意為你捨命」的彼得,竟然那天晚上被自己的表現所擊垮。彼得自以為剛強,但實際上卻是軟弱無比。體會彼得的軟弱,我們就知 道:沒有任何一個時間、任何一個時刻,我們不需要主的恩典

彼得就像一面鏡子,讓我們看見自己的軟弱。若要問彼得三次不認主 對不對,我們都會說:不對!但如果換成我們是彼得,恐怕我們的表現也是半斤八兩,甚至更加差勁。許多人所忽略的是,在我們的生命中,有一個連自己都不知道 的部份,在平安穩妥的時候,會覺得自己固然不是太好,但也不會糟到那裏去,更相信自己能夠應付各種可能發生的事。然而一旦事到臨頭,我們才驚覺原來自己很 脆弱,才發現我們是何等的需要主,更實在需要祂的恩典!
 
我們當知道,聖經中那些被神使用的人,和我們一樣都有人的軟弱,只是不同的是,他們願意靠著主的「恩典」來面對困境,而使 困境成為他們的祝福。我們不知道,什麼時候我們會面對失敗。在你我的生命中,很多失敗是我們無法控制的。從彼得的失敗當中我們看到,『信靠神』不應當是基 督徒的口頭禪,而應當是基督徒生活奉行不渝的準則。